本期介绍我国食品企业出口印尼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以及合格评定程序与进口流程。
食品标签与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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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标识要素
食品标签必须至少包含产品名称、配料表、净重或净含量、生产商或进口商名字和地址、所要求人群的清真标示、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过期说明、流通许可号、特定食品原料来源信息以及食品的营养价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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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声称要求
印尼食品声称包含营养声称、健康声称和其他声称,需要标识声称的加工食品,每份摄入量必须符合要求。声称的使用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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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识
对清真认证食品、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含猪肉成分的食品做出特殊标识规定,如清真认证食品必须标上清真认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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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清单
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必须列在印尼贸易部允许的原材料清单中,确保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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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检测
包装材料需经过相关检测,符合印尼的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
食品添加剂与残留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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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许可与禁止清单
按照印尼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条例2012》(No.033/12),食品添加剂生产、进口以及流通需获得印尼国家药品和食品检验局(BPOM)的许可证,附件I列出了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附件Ⅱ列出了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
最大使用限值
BPOM在相关法规中设定了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限量,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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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印尼为新鲜水果和蔬菜设定了30种农药残留的限量。印尼柑橘类最大残留限量测试项目达到27个,苹果的最大残留限量测试项目增加到34个,大蒜的最大残留限量测试项目增加到13个。对部分食品的阿维菌素和氯氟氰菊酯等常用农药,印尼设定了更低的残留限量,企业需要特别关注这些农药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残留量符合印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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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
铅汞限量标准
印尼对铅的限量要求为0.1mg/kg;印尼在肉类中对汞的限量要求为0.03mg/kg。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汞的含量,避免因含量超标而导致的产品不符合印尼标准。
不同食品中重金属指标对比

出口企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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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前通报和检疫要求
预先通报系统
根据印尼农业部的规定,所有进口植物源性新鲜食品在货物到达前,应在预先通报系统中提交相关的预通报。

检疫证书要求
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印尼有不同的检疫证书要求,企业需要根据产品来源地和相关法规,准备相应的检疫证书,确保产品能够顺利通关。检疫证书是证明进口食品符合印尼检疫要求的重要文件,企业应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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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和标签审核
审核内容与标准
印尼对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印尼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标签的内容、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要求。
审核流程与时间
包装和标签的审核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材料、现场检查等环节,企业需要了解审核流程和时间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产品能够按时进入印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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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程序和检疫检查
指定港口预检查要求
进口过程中,所有果蔬产品都需遵守《动物、鱼类和植物检疫法》的要求,在指定的港口进行卫生检查,以及针对检疫性害虫进行的特定处理措施。
进口配额与许可证
从2012年起,印尼实施了进口果蔬配额制,进口商需持有特定的API(进口商识别号)才能进行进口活动,企业需要了解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的相关要求,提前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进口活动的合法性。
(内容来源于:深圳95198)